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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工作条例

时间:2021-04-30   浏览:

买球平台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

工作条例

(经2021426日院务会制定)

 

为规范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采购程序,强化采购管理工作,合理支配采购经费,搞好本馆文献资源建设,特制定本工作条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资源建设坚持“采访结合,以访为主”的指导思想,紧紧围绕我院学科发展方向,逐步形成以优势学科资源建设为重点,加强基础学科、人文学科、新学科的资源建设,努力形成馆藏特色。

二、采访原则

1.文献资源采访工作要适应本院各学科、多层次读者的需要,以满足当前需要为主,兼顾长远发展,始终坚持“藏为所用”。

2.根据本院学科结构和发展方向,制定本馆文献资源建设的年度计划、中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
3.文献资源的采访工作要接受学院领导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4.根据本院学科结构,做到夯实基础、突出重点、注重特色,坚持纸质资源建设和电子资源建设协调发展,互为补充。

5.资源建设要注重完整性、系统性。对重要工具书、丛书、多卷书要力求配套。要保证各学科重点核心期刊的完整性、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,切忌时断时续。

6.根据本院专业特色和学科结构的实际需要,对重点出版社(机械工业出版社、化工出版社、科学出版社、电子工业出版社、清华大学出版社、北京大学出版社等)出版的图书与我院专业相关的重点入藏。

7.文献资源采购要在各种调查、统计的基础上进行。诸如:学科设置变化调查、读者需求调查、本馆已有馆藏统计、馆藏利用率统计、读者意见统计等。

8.与本院学科专业无关的以及中小学读物不予入藏。

三、采购标准

1.藏书结构组成:自然科学书刊占总藏书量的55%,人文社会科学书刊占40%,综合性书刊占5%

2.复本量:教学参考书5-10册,工具书、词典、手册1-3册,一般专业图书3册,原版图书、标准、产品样本1册;各种图片1套;影印版图书3册,外文期刊1份,中文期刊1份,报纸1份。特殊情况,可适当增加复本量。

3.电子文献的采购应作为馆藏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, 按照我院学科建设的需求,经过开通试用、读者调查、专家评估等程序后有计划的引进。

四、采购渠道及方式

本馆文献采取订购和现购为主,函购和其它方式为辅。

1.预订:学院批准采购计划后,通过新华书店或邮局预订图书和期刊。大批量文献资源和电子资源主要参加招标采购。

2.现购: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的需要,组织有关院系专业教师参与,有计划、按比例到全国书市或书店直接选购图书,完善馆藏资源。

3.函购与补购:对于不通过书店或邮局发行的书刊或漏购书刊,以发函方式向书刊出版发行单位邮寄购买,作为我馆采购的辅助方式。

4.征集:有目的地向全院师生征集教师论著、论文、学院党政内部资料等。

5.交换:与全国各高等院院建立长期的交换关系,以取得无法用购买方式获得的内部书刊和缺藏书刊。

6.受赠:接受个人或团体捐赠给本馆的书刊。

五、经费使用

1.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文献资源建设经费计划组织采购,不得超支,保证经费的正常运转。如有特殊采选需要,需报学院批准。

2.所订购的文献资料,必须与资源提供方签订协议或附订购清单。

3.本馆文献资源所有订单,由采购人员提供,本部主任审核,馆长签发。

4.对到馆的各类文献,必须根据订购清单、送货清单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,验收无误后(验收清单须有两人以上验收人员的签字),凭验收清单和发票按协议付款。

5.对采选到馆的文献资源必须及时建立财产账目并妥善保管。

6.及时解决和处理采购工作中的问题,及时报帐,健全财务手续。

六、其他特殊事项,由馆务会或资源建设小组研究决定。

七、本条例自20215月起执行。